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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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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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淮北师范大学党校工作条例》要求,学院分党校要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现将具体教学要求安排如下:
一、教学目的
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理论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其他理论知识教育,要求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路线、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以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为学习主线,引导学员了解党的奋斗历史,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弘扬我校优良传统和大学精神,把好入党前的最后一道关口,使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学习内容与方法
1.教学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文件法规等和中组部编写的《入党教材》为基础,结合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党内学习教育的要求,从加强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党史教育、廉洁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方面,结合学员思想实际强化党性锤炼,使发展对象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讨论参考选题
(1)谈谈如何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
(2)谈谈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结合实际,谈谈“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
(4)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教学方法
以集中培训、辅导报告(也可邀请身边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先进模范人物做报告,或观看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影视材料)、小组分组讨论等方式组织教学活动。
三、教学要求
1.培训班总学时不低于24学时,包括集中培训、辅导报告、小组分组讨论等环节。
2.教工和研究生发展对象由学校党校组织培训,大学生发展对象由所在学院的分党校组织培训和考核。
3.各分党校应根据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工作部署,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教育培训任务。
4.分党校负责教师的遴选和聘任,原则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必须给学员讲授党课。
5.分党校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2周,向学校党校递交《分党校申请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审核表》、分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计划和《淮北师范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学校党校审核编班培训。
6.分党校要做好培训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督促学员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妥善留存授课教案、历次讨论的记录、活动策划与活动实施进度记录、学习心得等相关材料,切实做好教学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7.培训结束后,分党校向学校党校递交《分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审核表》和《淮北师范大学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学校党校统一审批并颁发合格证书。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A系统党校信箱。联系电话:3803070。
附件:1.
相关表格(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doc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