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0年7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双优生评选分为院级和省级两类;
3、院级双优生名额按照10%的比例评选;
4、省级双优生名额每年按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予以分配;
5、获得省级双优生资格者,一般不参与院级双优生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预选出的院级或省级“双优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审定;
2、经学院审定的省级“双优生”,每人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本人学籍档案,一份留学院存档;
3、获院级或省级“双优生”荣誉称号者,颁发《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或《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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