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生资助专职机构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2 09:42: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职机构。 1、机构名称:学生工作部 2、人员编制:1人 3、办公经费:2万元 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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