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学校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加强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意识,立足岗位成才,争做岗位先锋,学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风范,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开展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表扬一批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现将学校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3名
二、评选对象:
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的入选者应是我校在职基层一线工作者。各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修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忠诚教育事业,无私奉献,专业功底扎实,教学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真诚关爱学生,鼓励创新,指导实践;积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
四、评选办法:
1、各部门工会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每个部门工会推荐一名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150字公示材料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至校工会王燕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校工会将联合人事处、校纪委、教务处等单位对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公示上报。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皖教工(2017)49号
校工会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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