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已达3455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3.39%、44.61%和14.68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山水相依、山清水秀”的生态园林城市格局已具雏形,便得益于科学的规划引导和制度的日臻完善。
围绕建设“文明之城、精致淮北”目标,我市先后修编完成《淮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2—2020)》《淮北市城市绿线规划(2014—2020)》,编制完成 《淮北市绿道总体规划(20132020)》。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城市园林建设发展提供了上位规划及法律依据,让规划成为城市实施绿化建设的基本依据和蓝图。
依据《淮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淮北市城市绿线规划》《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严格进行城市绿线管理。据了解,为维护城市“绿线”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各阶段,依法严格控制绿化用地性质、界限坐标不变,确保新建项目规划、建设绿地率达标。截至目前,作为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有效手段的“绿色图章”制度,共审核通过案件办理121件,有效地规范了我市园林绿化市场。
我市还出台实施了 《淮北市城市绿化办法》《淮北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和赔偿办法》《淮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淮北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淮北市城市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内容涵盖园林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为依法治绿奠定了法律基础。
■记者 徐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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