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根据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通知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持成果原件、复印件到各院系登记、审核;
2、各院系汇总成果,并将科研成果统计表及证明材料交社科处;
3、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审核,并根据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核算奖金;
4、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报请校领导批准发放奖金;
5、财务处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