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党员中组织开展“缅怀先烈、重温誓词”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百万党员“缅怀先烈、重温誓词”活动的通知》(皖组字[2011]18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缅怀先烈、重温誓词”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组织开展。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重视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活动内容与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活动、毕业生文明离校、新党员宣誓工作相结合,统一组织一次教育活动,精心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安排。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参观革命纪念场所或爱国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咏诵革命诗词、传唱爱国主义歌曲、新党员宣誓暨老党员重温誓词、座谈会、讨论会等,参加活动的党员要有代表性、广泛性。
三、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5日、16日。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百万党员“缅怀先烈、重温誓词”活动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