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社联字[2011]10号关于将大学生音乐爱好者协会和篆刻协会降为B级学生社团的通知
校学社联字[2011]10号
关于将大学生音乐爱好者协会和篆刻协会降为B级学生社团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各A级学生社团:
经过2010-2011学年度审核,我校A级学生社团大学生音乐爱好者协会和篆刻协会未达到《淮北师范大学名牌学生社团考核办法》的要求。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八章四十六条规定,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任理事会研究决定,将大学生音乐爱好者协会和篆刻协会降为B级学生社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大学生音乐爱好者协会 篆刻协会 降级通知
抄送:校领导、各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党群有关部门,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学联。
淮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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