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关于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与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师生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满意度,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是指后勤服务和管理的及时周到、优质高效、细节完美,既是后勤服务与管理的过程要求,也是后勤服务与管理的目标追求。
第三条 推进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以师生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后勤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坚持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科研的同时,积极服务被监管对象,多指导、多支持、多帮助,严禁吃拿卡要、无端刁难,为外包单位提供良好经营、服务环境和条件。
第五条 积极培养“细节决定成败”的思维方式,关注服务和管理的细部细节,以优质、优良、优秀“三优”为目标,尽力追求服务与管理的卓越和完美。
第六条 切实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部署和学校工作要点,处、科(中心)均应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和每季、每月工作计划。
第七条 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对年度、季度、月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小结),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吸取教训,确保工作水平不断有效提升。
第八条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凡涉及维修、采购、食堂、物业、水电、网点、公寓、资产等管理事项,均应建立工作台账,做到资料齐全、数据清晰、流程规范。
第九条 实行工作归类专人管理,物业费支付、商用水电费收缴、食堂收入返还(扣缴)、维修费核算支付、网点租金收缴、医药费用报销等涉及财务、资产事项,均应归类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 推行服务事务网格化、基础数据表格化 “双化”管理。物业服务、零星维修、水电暖等管理应创新方法,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事务中,涉及到的数据,均应表格化,以利比对、分析,为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第十一条 根据精细化要求,各科(中心)均要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制度办事,争当 “红管家”,做合格后勤人。
第十二条 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从处理具体事项、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尤其是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应积极回应、着力解决,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一时难以解决的,认真说明情况,取得师生的理解。
第十三条 各科(中心)应主动靠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不得掣肘和设置障碍。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数据资源共用共享。
第十四条 积极关注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对涉及校园安全、师生生活、廉政建设等重大、敏感事项,高度重视,积极引导,监管到位,处置得当,力争不出现重大事故和网络舆情。
第十五条 安排和部署工作,均应有时间节点、质量标准、程序流程、政策规范要求,并强化督促检查,定期调度,确保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 积极适应由“自办自营”到“外包经营”、“全方位服务”到“重点监管”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围绕监督管理,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发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一盯到底,盯出成效。
第十七条 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杜绝漂浮、敷衍、无所事事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压力感。
第十八条 坚持领导带头,处、科(中心)负责人带头抓落实、抓细节,带头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带头倡导“精细、卓越、完美” 的工作要求和目标,切实为后勤员工作出表率。
第十九条 把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结合起来,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和开展争当“红管家”活动结合起来,以优良的作风保障精细化管理的实施,以精细化管理的成果检验后勤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锤炼的实效。
第二十条 加强对推行精细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处、科(中心)对精细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应总结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并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推进整改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意见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