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7年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暑假前要结合近期学校开展的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安排实验中心(室)主任等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
二、暑假期间不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实验室,要规整好实验设备、整理好卫生。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雨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定期巡视,且做好巡视记录。
三、对需要严格通风的实验室和需要定期开机保养的实验设备,要安排专人负责,暑假期间定期做好通风和开机保养工作。
三、暑假期间仍然开展教学、科研、学生科技活动的实验室,所在学院(单位)应有书面备案。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
1、严禁学生私自配备实验室钥匙。严禁学生在实验室留宿。严禁学生私自把实验设备带出实验室。
2、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不得违章用火、用电;因实验要求,需连续供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守,且有值守记录。
3、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规范管理,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如遇紧急状况,在及时上报学校的同时,学院应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设备处值班电话:05613803661、5396、3665、366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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