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淮北市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教基[2007]10号
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新生入学工作,现就我市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适龄儿童依法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对入学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学校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各校要积极接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摸清本学区适龄儿童底数,掌握每个适龄儿童的家庭情况,认真核实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是否一致,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是否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4、凡举办有小学的企事业单位,其职工子女必须在本单位学校就读。
5、所有城市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
1、受完初等义务教育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考试。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时间随期末考试进行;毕业水平的评价以“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形式进行,不得以百分制记录学生毕业成绩。
2、继续实行小学毕业免试划片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办法;任何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选拔初一新生。
3、公办初中不得搞“一校两制”,不准分快慢班、不准办特长班、特色班,坚决制止初中选拔性招生考试,各校招收借读生要严格控制。
4、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核实小学毕业情况,统一划分学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小学生毕业按时升入初中;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坚持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地址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的原则。
5、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凡举办有初中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必须入本单位学校就读;民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有关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小学7月1-5日;初中7月15日-19日。
四、相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1、小学学区划分
(1)市实验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西至电厂。
(2)市二实小学区:淮海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东、长山路以西。
(3)淮海路小学学区:淮海路以南片区:淮海路以南、铁路以北、相山路以东、东到立交桥。淮海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北、长山路以东、东到东山路。(原机厂路小学学区并入淮海路小学)
(4)市三实小(原局小)学区:淮海路以南、古城路以北、相山路以西、建安路以东。
(5)惠黎路小学学区:洪山路以东、相山路以西、古城路以南、铁路以北。
(6)古城路小学学区:古城路以北片区:淮海路以南、古城路以北、建安路以西、西到濉溪路。古城路以南片区:古城路以南、惠黎路以北、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7)海宫学校小学部学区:洪山路以西、西到濉溪路、惠黎路以南、铁路线以北。
(8)濉溪路小学学区:人民路以南、铁路线以西、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无办学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家属区。
(9)黎苑学校小学部学区:市房管局开发的黎苑新村一期二期、四海集团四海绿洲花园小区。
(10)梅苑学校(小学部)学区:人民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南到丁楼、东到李桥。
(11) 市实验小学温哥华城分校学区:温哥华城小区。
煤师院附小由本系统确定;相山城区其它地区的学校的学区由相山区教育局划分。
2、初中学区划分
(1)西园初中学区:古城路以北、孟山路孟山东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2)市二中学区:孟山路孟山东路以东、铁路线以北、长山路以西。
(3)海宫学校初中部学区:古城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人民路以北、孟山路相阳路以西,西到濉溪路。
(4)淮北市四中(原矿务局二中)初中部学区:长山路以东、东到东山路、铁路线以北。
(5)黎苑学校初中部学区:相阳路以东、铁路线以南、丁小楼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6)梅苑学校初中部学区:人民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东、南到丁楼、东到李桥。
(7)市五中初中部学区:电厂铁路以南、符夹铁路线以西、老濉河以北、新濉河以东。
(8)温哥华城小区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到黎苑学校初中部、市五中就读。
煤师院附中由本系统确定。
五、关于学区划分的几点说明
1、按照有关规定,对于商业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应配套新建学校或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没有配套新建学校或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有责任主动与所在学区学校联系并解决所开发住宅小区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
2、学区划定后,各初中、小学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学区内学生的入学要求。如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学区内学生,应先接纳学区内老住户的学生和参与学校教育设施配套开发商所开发小区住户子女的入学要求。
3、初中、小学因为容量有限,不能接纳的新开发小区学生可由学校提出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到有接纳能力的学校就读。
4、从2006年秋季开始,海宫学校小学部只设1-3年级教学点,海宫学校学区4-6年级学生由古城路小学接纳。
六、相山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办法
1、免试入初中的学生其户籍为相山城区城镇户口,在规定的学区内就近入学,符合“两个一致”条件。
2、各小学要认真核实学生情况,据实填写《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推荐表》和《淮北市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简明登记表》。《推荐表》每生一份,《登记表》一式三份,小学存一份,其余两份由各小学于7月5日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直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生于7月15日至19日持《推荐表》、《小学生素质报告册》、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推荐初中报名登记;各初中于7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登记表》,并组织力量,认真复核学生情况;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应于7月30日前退回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原毕业学校,由原毕业学校核准后重新推荐;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初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各初中于8月15日前持《推荐表》、《登记表》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入学资格,8月20日前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并组织新生入学。
七、几点具体要求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户籍所在地政府证明、暂住证,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就读,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为有序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城区内暂定淮北市五中初中部、三堤口学校(原工程处学校)、淮北市四中(原矿务局二中)初中部、机厂路小学、翠峰路小学等学校为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定点学校,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上述学校就读,学校应予以妥善安排。
2、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就学者,且能提供房产证或固定住所证明,应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3、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淮北区域内无其他住房(以房产证为主)的住户子女就学,提供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有效证明,经学校核实,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
4、因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需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核实后提供有效证明,报就近学校入学。学校核实后安排入学。
5、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免试入学的意义、做法和工作安排,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各初中要加强管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积极宣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使每一所初中都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对小学毕业生都具有吸引力。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2007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县(区)、各大企业教育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学区划分和招生办法,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入学 意见
报:省教育厅、市政府王莉莉副市长
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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